“运动式公益”的利与弊
方军在《“运动式公益”的利与弊》一文里写到:所有“运动式”方式,都有其相应的弊病。以企业为例,如果主要通过“运动式公益”回馈社会,那么弊病至少有三:第一,会把公益资金压在这种方式上,导致在日常难有足够资金投入,与运动式公益而来的攀比效应,会进一步压榨资金;第二,无法形成有序的企业公益方式,不能明确公益目标,不能形成公益管理结构,不能在公益中发挥企业自身优势;第三,某些企业常以这种聚光灯下的大金额捐助博取名声,从而掩盖经营中存在的不利于社会的行为。即便没有这种掩盖行为,把大金额捐助和公司形象挂钩,对整个商业社会来说也是一种不容乐观的现象。
May 22, 2008 | 作者:站务 | 存档:观点速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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